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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州大学纪委、监察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围绕学校
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主要履行党纪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现任 纪委书记为校党委副书记周玲,副书记为李炳毅,办公室主任宋德明;监察处现任处长为李炳毅(兼)、副处长为石向前、韩 屹。
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我校各中层单位及其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二、受理对中层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含调研员)和党员以及校部机关科级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调查处理中层单位及其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校部机关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做出行政监察决定或建议;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四、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政纪、行风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五、负责对学校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纪委和各中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事程序
1.信访调查:信访受理→领导阅批→转办或自办→信访调查→报结归档→立案检查
2.案件检查:受理→初核→立案→调查→转移审理
3.案件审理:受理→审核→讨论→处理决定→结案归档
4.执法监察:立项、承办→检查→提出意见→结案归档
纪委委员:周 玲 李炳毅 张 征 王秋林 王振鹏 张文科 李玉忠 赵元丽 杨建文 刘志坚 刘同昌
纪检委员
李明启 李学军 王汉杰 邱 山 王玉明 李 鹏 赵小刚 王海明 孙朝晖 胡建成 秦理斌 梁顺福 崔 波 赵廷文
鲍 宏 乔 麟 张水利 马志刚 张虎元 秦 锐 郑炳林 陈永禄 张新文 刘绍彬 曹国林 王开学 陈卫东 刘映琦
常希俊 石 玥 李永春 石生仁 田中禾 罗祥云 李 敏 孟小明 王建政 孙继平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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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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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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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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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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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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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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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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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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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y@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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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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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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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jf@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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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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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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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shi@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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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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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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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jc@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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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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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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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i@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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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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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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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chonghua@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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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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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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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dm@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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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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