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简报》2017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7-07-03 // 字体大小T|T

2017年第4期(总第80期)

 

兰州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73

【本期要目】

一、兰州大学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二、兰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纪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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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根据兰州大学2017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安排,22日下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官韩中雄受邀在盘旋路校区科学馆报告厅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此次讲座是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我校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我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宣传教育活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福国现场听取讲座。讲座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杨毅主持。

   韩中雄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为题,从“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谈起,提出盲目的自信和过度的自我、理想信念缺失、经不起利益的诱惑是导致腐败并最终走向“死胡同、不归路”的根源,管好思想和信仰的“总开关”是预防腐败发生的重要保障。他结合亲自查办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当前国家反腐败的形势和任务,分析了党政机关、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以案示教,深刻阐释了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他提出,权力就是责任,不是谋私谋利的手段,不能“因私欲而废公法”。他倡导领导干部要珍惜掌握的权力,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做纯洁、干净、坦荡的人。

杨毅在总结时表示,韩中雄检察官的讲座深刻揭示了不进行职务犯罪的预防就会导致严重后果的惨痛教训,为我们上了一堂深动的警示课。领导干部要“以史为镜以铭其身,以人为镜以正其身,以事为镜以警其身”,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越雷池,不踩红线,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廉洁从政,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重点领域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各学院分管财务、资产、招标工作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听取讲座。

 

 

兰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纪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警示教育活动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的拒腐防变能力,615下午,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纪委组织公司科级以上干部、所属企业负责人、各企业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负责人前往兰州地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集中接受廉政教育。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现身说法给全体干部讲述了自己如何从穷苦孩子成长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又如何经受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逐步动摇、腐化,最终身陷囹圄的“蜕变”过程。他在深刻忏悔中告诫大家,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参加人员还观看了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银行、客户资金的现身说法的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深刻地教育企业员工在生活中、工作上要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原则,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参加人员还听取了兰州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负责人对警示教育基地情况的介绍和兰州监狱负责人对兰州监狱情况的介绍,观看了兰州监狱规范化管理警示教育片,目睹了服刑人员的生活起居以及劳动再教育的整个过程和场面,给大家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直观的反腐倡廉课。

 通过警示教育,参加人员深刻感受到了“高墙内外,天壤之别”,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和失去自由的痛苦。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引以为戒,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抵制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强化廉洁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