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锦囊第四期】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言论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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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说明其已背叛了党的事业,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前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刑法》规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如果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或者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均构成犯罪。因此,如果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言论,其目的是为了颠覆国家政权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则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