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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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校党委于2013年11月1日出台了《兰州大学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监督检查办法》。
该办法共12条、1900字。其中,第一条是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要达到目的;第二条是监督检查应坚持的五条基本原则;第三条是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要求;第四条是监督检查对象;第五条是监督检查的四项内容;第六条是监督检查的四种方法;第七条是监督检查的三步走程序;第八条是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及结果运用;第九条是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第十条是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十一条是本办法的解释权限;第十二条是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