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期间廉洁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9-04-28 // 字体大小T|T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办公室特选编近年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示纪,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勿踩红线,清爽过节。
  一、违规公款吃喝旅游
  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三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1月,该中学在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中支出879万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部分领导送礼。2017年12月,该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王志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党总支书记、副校长李国权,副校长赵增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南学忠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南学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优秀教师等共160人赴安徽黄山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南学忠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将五天培训学习时间减少至两天,其余三天改为集中游览黄山风景区、市区购物和自由活动各一天。培训期间共计支出各项费用28万余元,其中包含当地租车费用1.98万元,景点门票费用2万余元。上述费用被分摊到各个学校予以报销。2017年12月,南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海南省三亚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副台长(主持工作)华斌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元宵节前,华斌和该台副台长赵小南带着家属和单位工作人员聚餐,共花费3100元,用公款报销。此外,华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华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赵小南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4.陇南市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花费34179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花费3446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和上级单位有关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60143元,以上违纪资金共计97768元。肖红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肖红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北京市紫光影城违规发放购物卡、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经时任党支部书记郑柏、经理温京鸣等领导班子成员商议决定,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前,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16次,金额共计52.77万元。其中34.67万元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紫光影城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郑柏、温京鸣分别领取购物卡3.6万元,2人违纪所得已被收缴。此外,2014年12月、2015年2月、2016年1月,紫光影城先后三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职工集体聚餐,使用公款支付餐费共计9970元。2018年8月,郑柏、温京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刘洪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刘洪先后五次到贵阳、西安、南京、酒泉、呼和浩特等地参加培训,开班前后前往深圳、广州、咸阳、武汉、兰州、西宁、张掖、嘉峪关等地旅游,公款报销个人旅游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8303元,多报销差旅补助5040元,共计13343元。2017年6月,刘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二、收送礼品礼金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教育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陈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晓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拉关系所组织的宴请活动,并收受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12万元。此外,陈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陈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牡丹江市人才服务局继续教育科科长孔德礼、副科长贾权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孔德礼在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23000元。2009年至2016年,贾权炜在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金额合计7200元。2018年6月,孔德礼、贾权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卫生院原院长周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办升学宴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周玲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为名所送土特产、压岁钱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0.28万元;2018年8月,周玲为其女儿举办大学升学宴,宴请26名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取礼金0.96万元。此外,周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周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4.辽宁省盘锦市地税局兴隆台分局鹤翔地税所原专管员葛振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问题。2017年,葛振才利用担任鹤翔地税所专管员工作便利,在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合计13000元。2018年4月,葛振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贵州义兴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原主任吴世木收受贿赂问题。2004年至2018年,吴世木利用申报采购、审核验收相关试剂耗材和医疗器械的工作便利,帮助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回扣和感谢费共计648.38万元。2018年7月,吴世木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1月,吴世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
  6.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张华违规收受超市消费卡问题。张华分别于2016年春节前,2017年春节前、国庆节前,分三次收受下属单位人员赠送的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超市消费卡,共计5张。2018年3月,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7.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远伟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李远伟收受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赠送的某名牌香烟共计22条。此外,2014年至2015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武汉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区城管委燃管办赠送元宵、月饼以及1300元购物卡,李远伟将上述物品向燃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2017年9月4日晚,李远伟参加服务对象曾某组织的宴请活动。2018年1月,李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福建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调研员兼消委会副秘书长薛承枫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秋节期间,薛承枫在办公室先后3次收受某销售公司售后部经理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3000元。2018年5月,薛承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9.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卢海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卢海荣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收受下属罗某、黄某等人送予的红包礼金共计14000元。此外,卢海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卢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10.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军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的中秋、春节期间,梁军指使下属单位科通防雷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共花费8.3万元。此外,该局还存在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借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8年3月,梁军和该局发展改革与财务管理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赵佩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科通公司副经理李卓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车私用问题
  1.某单位干部昝某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五一假期,昝某在驻地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带领值班司机及其亲属5人,驾驶公车到当地景区游玩。2018年9月,昝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退赔车辆使用费。
  2.牡丹江市林口县朱家镇武装部长、民政助理金龙学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五一”节日期间,金龙学没有将公车封存,而是先后3次驾驶公车用于接送家人等私事。2018年6月,金龙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某单位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4月29日(劳动节期间),刘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用于去某县看望亲属,共计支付公款310元。2018年10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补缴。
  4.湖南中方县工业园党群工作部部长潘晓华在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清明节期间,潘晓华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办事,且未将公车停放至指定地点。2018年8月2日,潘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某街道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2017年5月,该街道违规借用街下属某公司的3台车辆用作街道公务用车,由街党政办副主任曾某负责管理。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曾某违规安排使用公车,导致该街12名干部既用公车又领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车辆均退还给企业。
  四、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1.山东省广饶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李仁津违规操办女儿婚事问题。2017年12月,李仁津在操办其女儿婚事期间,违规收取基层教育办主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4000元。李仁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相关资金。
  2.广东省惠东县梁化第二中学校长胡伟光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2017年12月6日,胡伟光以乔迁新居之名在梁化镇某饭店宴请梁化第二中学教职工54人,并收受礼金共计115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胡伟光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胡伟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资金。
  3.云南省大理市挖色镇大城村委会副主任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宴问题。2018年4月,董建森在大城村新宅办理乔迁宴23桌,收受礼金17200元。挖色镇大城村党总支书记李尚全,在知晓董建森违规办理乔迁宴情况下,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董建森违规行为劝阻制止不力,也未向挖色镇党委和纪委报告。2018年4月,董建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尚全被通报问责。
  4.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邓楷在操办丧事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4月,邓楷在操办家人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33万元。组织审查期间,邓楷主动交代问题,积极清退违纪款项。2018年7月,邓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调整职务的组织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龚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鲲鹏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湖北省随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正强操办女儿婚事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万正强在为女儿操办婚事过程中,违规收受17名随州市机关干部、下属和民营企业主所送礼金2.18万元。为表示感谢,万正强在随州市某小区内餐馆宴请了部分送礼的机关干部及亲属。2017年7月,万正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原所长顾善忠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顾善忠先后11次安排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赠予他人,开支2.57万元。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顾善忠担任所长期间,省文化艺术研究所以会议工作人员补助、会议期间单位值守人员补助、坐班岗位津贴、调研工作人员补助等名义多次向职工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共计5.59万元。2018年2月,顾善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2.定西市安定区档案局原局长万小平违规设立“小金库”购买烟酒、土特产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经万小平安排,安定区档案局通过虚开发票或在购买办公用品过程中多开发票金额等方式,先后从单位财务账套取资金53045.8元,违规设立账外资金,用于购买烟酒和土特产、为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为个人报销电话费、车辆燃油费等。万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万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安定区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通渭县畜牧中心副主任李莉娜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19日至23日,李莉娜参加第四届中国草业大会后,在单位报销1300元会务费(包括资料、用餐等费用)之外,虚报会议期间伙食补助600元,虚开发票报销培训费1580元,共计2180元。李莉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莉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高峰违规接受被监管单位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17年3月、“五一”期间,高峰违规接受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张某宴请。2017年9月3日至5日,高峰接受铁门关市第九景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郑某安排的旅游活动。2016年4月至8月,高峰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餐费7060元,由投标单位库尔勒天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高峰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高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5.湖南怀化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站副科级干部秦光明在暑期休假期间酒驾问题。2018年8月2日22时,秦光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化市天星中路与府星路交叉路口时,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浓度检测,确认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给予罚款333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9月12日,秦光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湖南芷江县大树坳乡人大主席杨顺均、副乡长冯亚平、安监站长赵兴贵、大树坳村委会主任胡祖国在春节期间参赌涉赌问题。2018年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杨顺均、冯亚平、赵兴贵、胡祖国四人在大树坳乡政府办公室打麻将,被芷江县纪委督查组查获,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1日,杨顺均、赵兴贵、胡祖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亚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