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04 // 字体大小T|T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就深入解决“四风”问题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学习实效,增强党性修养
1.校院两级中心学习组定期组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组织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讨,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集体学习。学校每年举办1次干部理论培训班、2次形势政策报告会。(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党校)
2.校领导要做自觉学习的表率,每年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日常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底向常委会报告学习情况。(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组织部)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务虚会,研讨推动改革与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提高科学研判、决策和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党办、校办、各中层单位)
二、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校领导经常到联系单位,深入到教学、科研、后勤一线,深入到教职工和学生中间,了解真实情况,倾听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困难。调研要简化形式,多接触普通师生。(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5.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和师生员工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每年确定1-2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6.机关干部要把调研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在推进改革、建章立制、部署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管理和服务科学化水平。处级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各部门)
三、转变文风会风,改进方式方法
7.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精简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规模,开短会,讲短话。简化会场布置。会议一律安排在校内召开。(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8.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文件可操作性要强,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通过网络或协同办公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9.校内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要进一步贴近师生,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报道形式,最大限度凝聚正能量。多宣传基层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
10.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实行按月安排重点工作的机制,提高执行力。(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11.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学术性或专业性强的议题,要听取学术组织意见或开展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通过教代会或其他方式听取意见。对涉及和谐、稳定和廉洁性风险的议题,事先做好评估。(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1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常委会和校务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各工作小组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反对事先定调、临时动议,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五、密切联系师生,提升服务质量
13.认真执行校领导联系学院、联系党派、联系知名专家和党外代表人士等制度,重要事项及时通报、征求意见。执行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干部和师生员工谈心交流。校领导带头听课,主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领导不少于4学时。(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1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治校。机关、直属、后勤等部门要不断加强作风和执行力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上网上墙。后勤一站式服务大厅要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机关、直属、后勤各单位)
15.及时跟进书记、校长信箱和西北望BBS校务信箱,及时办理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落实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校领导和有关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六、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严格使用标准
1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原则上为每位校领导只配置1处办公用房。确因多校区办公和教学科研实际需要另行配置的,要履行审批程序。规范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禁设备重复购置、频繁更新或闲置。(责任单位:资产处,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17.严格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副职校领导不固定车辆、不固定司机,公务用车由党办、校办统一调度。各级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的车辆。(责任单位:资产处,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18.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各项规定。除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外事的领导外,其他校领导每年出访执行非学术类任务原则上1个任期内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不跨洲际。出访一国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严禁安排无关人员随访或拆分团组出访。各级干部赴国(境)外参加学术活动不得使用行政事业经费,禁止以公务、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出访团组出访前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回国后1个月内在校内公开团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责任单位:国际处,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七、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校园
19.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学校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简化礼仪,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和次数,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安排食宿。(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20.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日礼品、高档消费,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年货节礼,不得借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等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外事活动中需要交换礼品的,以学生作品为主。(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21.持续开展勤俭节约主题教育活动,加大节能工作力度。严格伙食成本核算,倡导文明用餐。定期公布水、电等资源的节约量和人均消耗水平。把厉行节约情况纳入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考核。(责任单位:资产处、后勤集团,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八、强化纪律约束,不断进行自我完善
22.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部属。处理和解决问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保证质量,不留尾巴,经得起检验。(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处,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23.带头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严格执行《兰州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2个,兼职活动时间每年不超过25天,兼职不得取酬,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在学校网站公开。严格执行《兰州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的暂行规定》和《兰州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期间的履职、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学校。(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处,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24.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分管部门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谋求学术资源、插手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不得干预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事聘任,不得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收受有利害关联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财物。(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组织部,配合单位:各中层单位)
    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监督。对于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按照党内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